最近,好多朋友在询问两层立体车库停车设备时,都会再三确认同一个问题:这种车位的产权是40年么?究竟合不合法呀?实际上,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把“产权”这俩字拆开去看呢。
40年产权,大家常提及的,一般所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多见于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立体车库停车设备,特别是两层升降横移类设备,其本身属于机械式停车设备,是特种设备的一种。这两者性质全然不同。
那么这40年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产权,而是长期租赁合同,如果你购买的只是一个机械车位的“使用权”,或者与开发商签订了长达40年的租赁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所以,任何直接约定40年使用权的协议,在法律上都存在20年这一道分水岭。市场里头常见的那种“转让40年使用权”的模式,从本质上来说,是借助“前20年加上后20年续签”或者“长租代售”等这样的方式给达成的,而这类操作自身并不会产生在不动产登记这个意义范畴内的产权证。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那个所谓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呢?只有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即立体车库所处的土地性质是住宅用地(有着70年的使用期限)或者是部分商服用地(有着40年的使用期限),并且车位作为建筑物的其中一部分,能够去办理独立的产权登记,最终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如此这般才可以说是真正拥有了产权。然而当前国内大部分的两层简易升降或者是升降横移类立体车库,大多是建设在公共区域或者地下空间,由于其属于机械式停车设备,常常仅仅能够办理设备登记或者取得使用权,很难如同普通车位那般进行分割从而办理独立产权证的情况并不少见。

所以,当你听闻“40年产权立体车位”之时,要超乎寻常地留意心怀,对方所讲述的究竟是“具备独立产证的40年商业性质车位”,还是“拥有40年长期使用权的机械车位”。要是属于后者,那你所购置的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租赁服务,在合同履行进程当中一旦遭遇政策变动、设备更新或者开发商资金问题,权益保障的难度将会远远大于持有独立产权证的车位。
对于有投资需求或者自用需求的客户来讲,与其在“40年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上反复纠结,不如回过头去关注合同条款自身。去核查土地的性质,确认车位能不能独立办理证件,明确设备维保的责任主体以及费用,看清租赁的期限和续约的方式,这些才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所在。要是你是项目方或者物业持有者,期望以更加灵活的办法引入两层立体车库,又不想陷入产权方面的纠纷的话,不妨考虑一下“以租代建”这种合作模式。
长期以来,四川倍莱停车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总是高度专注于立体车库的租赁以及全链条服务,在设备选型方面,在场地规划方面,在后期维保方面,都能够给予专业化支持。与那种进行一次性大额投入去购买产权不明的车位相比较而言,借助租赁这种方式去引入两层立体车库,既能够迅速地解决停车难题,又能够避开在长周期情形下的产权与设备折旧风险,从而使得停车位的使用变得更加轻便、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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